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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防治预案

食物中毒防治预案 

为确保全体幼儿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积极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特制订本防治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总负责:章晓静  

组员:徐华、白丽华、 陈民发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求和应急预案

1.积极完善、落实卫生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

2.严格按照食品从业人员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上岗培训,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关证件和每批次合格证)。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设蔬菜、肉类、水产品洗涤水池,分池清洗,切配肉、水产品、蔬菜等食品必须有专用的刀具和砧板,不得混用。

3.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凡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5.留样食品:100克/样、48小时,0~4℃冷藏保存,留样盒外须标注餐次。

6.一旦遇到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各种与食品中毒有关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如实报告,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附件: 食物中毒防治预案.docx